(一)《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组织作弊”和“替考”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考试违规行为予以党纪处分的规定
2018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刑法修正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