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总成绩按各项考核内容的加权成绩计算。
1、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复试成绩)=外文文献测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
2、普通招考考生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2018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总成绩计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