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下达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复试的考生中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的基本原则是:
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作为主要依据,参照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全面复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健康状况等情况,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2018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学院博士招生联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