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11日公布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4月15日前陆续公布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关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cn/zsks/index.htm)。
3、4月16日早8:00—10:30空腹到校本部(丰台花乡)校医院进行体检。前一天22:00之后禁止进食,注意休息,保持充足睡眠。体检收费现金106元,校医院一层大厅收费处缴纳。注:不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4、4月16日上午11:00之前申请考核制考生在校本部启铸恭温楼2层E段208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以及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原件;
(2)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原件。
5、4月17-18日全天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复试方案组织博士生复试。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时间安排参照各学院复试方案。
6、4月下旬公示博士生拟录取名单。注: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签署“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协议”。请自行在我校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协议”,在公示期内(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将签署好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交至我校研招办,不方便本人送达也可顺丰快递至研招办(其他快递一律拒收,研招办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樊羊路33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启铸恭温楼E210,电话010-83951759)。未按时提交录取协议的考生,我校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进行顺延录取。
7、6月10日之前被我校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将本人档案迁至我校,定向考生须向研招办提交定向就业协议。否则,我校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进行顺延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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