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采取按照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并重的原则组织进行测试考试。其中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于4月12日之前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至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后由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单独招生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采取按照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并重的原则组织进行测试考试。其中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于4月12日之前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至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后由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一)考核时间:2017年4月14日-15日。
(二)考核地点: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三)考试科目:(1)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2)面试。
(四)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文化课总分150分、面试总分150分,合计总成绩。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的单独招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额满为止。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五)录取公示:学院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预录取考生信息并办理录取手续,预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学院即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