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一式7份(见附件)。
(二)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三)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
(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在境外获得学历和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无认证证书者不准予参加考核。
(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八)反映自己学术能力的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九)《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考生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的原件。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