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招生导师,招生导师审查并同意后向招生单位推荐。
(二)各招生单位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分别给出审核成绩。审核成绩计入录取成绩,具体分值、权重由各招生单位确定。
(三)各招生单位根据审核成绩确定考核人选。原则上考核人选人数不超过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的200%。审核结果由学校各招生单位或导师通知考生并在各招生单位网站公示。
(四)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