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招生单位组织考生进行初试,初试方式一般应为笔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招生单位也可根据学科特点,采用面试或实验操作等形式进行考核,每科目考核时间不少于45分钟。初试考核科目须与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规定的科目一致。初试各科目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记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各招生单位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本学科复试方案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工作小组一般由5名以上且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必须参加审核工作)。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45分钟,其中,考生陈述15分钟,专家考核不少于30分钟。复试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记录,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跨学科加试由各招生单位组织,加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018年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开展硕博连读培养研究生和以“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等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