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由考生本人签字和考生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
(2)专家推荐书两份(见附件2),复试时直接交到马克思主义学院。
(3)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