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学院为单位分类收取需落户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省外生源)或“户口登记卡”(省内生源)。并填写:《2017级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附件1,文件交换提取码:5846),电子版与打印件盖章后与“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登记卡”一起报送。
(二)各学院根据所在校区分别办理落户手续(以各学院办公所在地为准)。
1.燕山校区: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统计学院、法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学院。
户口迁移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山东财经大学。
2.舜耕校区:经济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保险学院、国际经贸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体育学院。
户口迁移地址为:山东财经大学(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0号舜玉路派出所)。
⒊研究生户口各学院按本科生要求单独报送。
(三)分类收取材料
山东省生源学生:录取通知书;户口登记卡(原家庭户口本内的本人页)原件。
省外生源学生: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
注:将需迁户口学生的“录取通知书”与“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登记卡”一一对应,即一份“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登记卡”与一份“录取通知书”对应,放在一起。并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登记卡”的右上角写明本人身高。
2018年山东财政学院办理新生落户各学院根据所在校区分别办理落户手续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