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不进行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有联(统)考成绩的专业,认可其省内联(统)考成绩。未组织联(统)考的专业,我院认可本科院校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合格证。
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统考专业,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投档后,按照综合分(美术类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文学编导类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确定录取专业。
我院各专业认可的联(统)考成绩或对应认可相关本科专业成绩:
类别报考专业专业成绩要求播音主持类播音与主持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合格证影视戏剧表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摄影类摄影摄像技术文学编导类影视编导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专科线以上美术类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线以上影视动画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动漫设计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18年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报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