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二)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三)各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责本学院各专业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查备案。
(四)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复试录取工作,并具体组织考生的专业笔试、体检以及政审等工作;各有关学院负责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心理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及其它相关工作。
2018年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录取组织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