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职类第一志愿报考护理或中医学考生的加试:3月27日15:10-16:40。
七、工作要求
2021年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由福建师范大学具体组织实施,考务管理总体要求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印发《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考院普〔2019〕31号)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成绩是全国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福建师范大学和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规范、安全、有序。福建师范大学应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测试、考务、综合、监督、后勤、保卫、疫情防控等若干职能小组,领导和组织实施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纪检监察小组依法依规负责考试工作的纪律教育、监督和执纪工作。
(二)落实防疫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福建师范大学要根据我省《考试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和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育考试招生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考〔2020〕8号)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安全责任,全力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安全有序。福建师范大学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组考防疫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完善组考防疫工作处置流程,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坚持以生为本,结合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考生错峰、有序领取准考证,分散人流,合理控制现场人数,避免人群聚集、长时间排队。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健康状况监测,所有考生须于考前14天开始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属于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须准时提交,方可参加考试。
(三)严格规范管理。福建师范大学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制定我省2021年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实施细则和考试应急处置预案,合理设计考试流程,编印考试工作手册,并于开考前1周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加大考点标准化建设力度,配备视频录像及监控设备。测试过程应全程录像保存,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与管理。严格选聘考试工作人员(须为在编教师或干部),做好上岗前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福建师范大学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广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和反兴奋剂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把握工作节点。福建师范大学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2021年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日程表》(附件3)时间安排,做好考前准备、考试过程实施和考后数据上报等各项工作。福建师范大学要切实加强登分、统分和成绩合成等环节的信息管理,并对成绩数据进行全面复核,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和安全。考生成绩数据经确认无误后,福建师范大学应于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试违规考生成绩处理后的终成绩数据,按格式要求以数据库(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的形式,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成绩数据。省级统考成绩将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向考生公布,考生凭帐号、密码查询个人成绩、位次等信息。福建师范大学对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数据的准确性、安全性、完整性负责,其他相关问题由福建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五)严肃考风考纪。对参加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福建师范大学须及时将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考生违纪作弊事实、处理意见等材料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1.2021年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时间安排表
2.2021年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网上缴费流程
3.2021年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日程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11月3日
附件:
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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