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具体时间待定详见学院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公示结束后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在期满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进行计划调整。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时使用。
答案来源于:2018年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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