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艺术体育招生工作是我省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各级招考委要进一步加强对艺术、体育招生工作的领导,纳入当地招生工作的议事日程。各级招考办要确定分管主任,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各市州招考办应对本地区设点招生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并加强监督和指导。各招生学校应成立招生委员会,由校级领导具体分管,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各招生学校应选派思想作风正派、熟悉招生业务、工作能力强的在岗在编干部、教师参加招生工作。
各级招考办和招生学校要加强对中等艺术体育招生的宣传工作,帮助考生、家长和社会了解各项招生政策、规定及办法。各招生学校要将招生章程等宣传材料,在招生开始之前寄送到各市州、县(市、区)招考办。考生所在学校(单位)和各级招考办要积极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