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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监督检查

2018年四川省关于做好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监督检查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07 12:37:00 解决时间:2018-04-16 22:45

满意答案

七、监督检查

有关市(州)、县(市、区)招考办、高校和中学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主动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对在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2.四川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

3.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名单

4.四川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2018年3月28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4-16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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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1.考生资格申报: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如拟报考相应类别专项计划,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考报名并按照《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报名阶段)》规定的专项计划申报办法自行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四川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时间安排
三、时间安排4月30日16:00前,有关市(州)招考办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报名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四川报考考生名单,并向市州招考办下发本市州考生名单。有关县(市、区)按规定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核准考生相关信息后,将加注审核结果的考生名单(合格考生的审核状态为“通过”(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四川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广泛宣传
五、广泛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将专项计划相关政策传达到位、解读到位。要及时向考生印发报考指南、填报须知、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就业政策等内容。要为高校在当地开展招生宣传、现场或网络考核等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条件。要主动深入中学,(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四川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1.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68个,名单见附件2),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2.高校专项计划(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四川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信息公开
六、信息公开有关市(州)、县(市、区)招考办、高校和中学要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和《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认真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公示,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将通过专项计划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分别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中学校内公示。省教育考试(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四川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
四、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志愿设置、志愿填报办法和录取投档办法继续执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提高普通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23号)有关规定。高校专项计划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管理参照我省今年自主招生相关规定,实行在高校相应批次内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的办法,即:在(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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