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高考升学率。逐步缩小不同区域、城乡之间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差距,大力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我省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积极支持高校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实施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省属院校继续招收免费师范生,努力增加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2.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为了引导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纠正少数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倾向,确保教育公平,严格执行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公安厅、省体育局、省科协2015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意见》,取消体育特长生等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取消除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等项目外的所有扶持类加分项目。
3.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逐步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减少高分考生落榜,全面推进和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在进一步完善以学校为单位按专业大类划线投档办法的同时,积极探索“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
4.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健全招生章程发布机制,高校按规定要求每年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在招生章程中实事求是、明确清晰地载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健全招生录取监督机制,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管理和监督作用。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高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程序和办法,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程序和办法,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程序和办法,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程序和办法,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程序和办法,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5. 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探索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衔接沟通体系,在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实行自主招生,逐步提高专科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本科高校招收专科高职院校毕业生比例、高职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比例。对中职毕业生中符合一定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经相关高职院校考核后可免试录取。探索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逐步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研究制定学分互认和转换的实施意见,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高校、及其他教育形式之间学分转换,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鼓励省内高校单独招收残疾考生,增加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升学机会;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各类考试提供便利。
6. 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建立更加科学、明晰、便捷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破解义务教育择校难题。总结推动学区制管理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制定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意见,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全面推行将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并进行的办法,推行考试科目成绩等级呈现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多元录取机制。坚持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
2018年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招生录取政策和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