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按专业类招生、分流培养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校、院两级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1.学校成立“四川师范大学按类招生、分流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副书记、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后勤集团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校按专业类招生、分流培养工作。
2.各相关学院设立“学院按类招生、分流培养工作组”,各学院工作组应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师代表、辅导员等组成,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本单位的学生分流工作。
2018年四川师范大学按类招生、分流培养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