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方案。试点实施按专业类招生、分流培养的专业应做好专业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方案的顶层设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打通试点专业的前三学期课程及教学安排,积极引导学生在分流前主要开展“大学先修课程”模块、“素质教育与基础课程”、“学科平台课”的学习;分流后主要分专业开展“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发展课程”以及“文化素质拓展与综合实践课程”等课程模块的学习,重点实施专业核心课程制度,以课程重组、知识更新为重点,突出学生关键能力和核心素养的培养。各单位原则上应向可能分流为师范专业的大类学生均开设教师教育课程。学校在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审定过程中对试点专业的培养方案予以重点审定。
2.课程建设。学科平台课程是专业所在学科的基础性课程,基于“宽口径、厚基础”培养理念,奠定学生学科专业知识的坚实基础。实施按专业类招生的学院应重点强化“学科平台课程”建设,按照同一“专业类”培养要求科学设计4-8门高质量课程,逐步打破专业界限、符合学科特性。
3.综合实践。所有按专业类招生的学院应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十个一”教育养成活动、创新创业实践训练等实践环节,大力加强学生文化素质拓展和综合实践。分流后应保持有关教育环节的连续性,进一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全面发展。
4.学生管理。学生分流专业一旦确定,从第4学期开始进入专业进行学习,不得再随意变更专业。分流后学生专业调整、课程重修等,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管理文件执行。
2018年四川师范大学按类招生、分流培养培养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