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县(市、区)要在当地招考委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资格审核办法,建立健全由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和招生机构分工负责、共同把关的联合审核工作机制,严格按规定条件对本县户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各地要认真执行“谁主管、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须逐一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对审核结果须安排专人进行复核,确保真实准确无误,并要有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同时加盖本单位公章。有关审核程序和办法参照省招考委、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我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8〕9号)执行。相关市(州)招考办汇总本地合格考生名单后于5月21日17:00前报我院信息技术处(上报数据库格式:报名号、姓名、户籍所在县(市、区)代码、户籍所在县(市、区)名称,邮箱:0005@***)。
2018年四川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和公办高职专科生专项严格资格审核。未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考报名的深度贫困县考生,如拟报考深贫专项计划,均须由本人在5月11日前自行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