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于5月25日前(不含当日)到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二)已录取进入学院学习的普通类“9+3”单招考生,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均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三)考生录取后,不得退档,不得转校,不得变更专业。
(四)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为准,终解释权归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8年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9+3”单独其他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