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成绩
总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专业面试成绩。
(二)政考、身体素质合格,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方式,即结合志愿填报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藏彝区考生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均不低于参考人数的85%。对考生进行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如位次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语文、数学、德育。
(三)各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在线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我院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五)免试录取
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4月27日前向我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单招考试。
2018年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9+3”单独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