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五条学院全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英文译名:SichuanVocationalandTechnicalCollegeofCommunications。
第六条学院国标代码:12761;在川招生代码:5152。
第七条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邮政编码:611130。
第八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十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2018年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