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四川省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6.高中毕业。
7.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
对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除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招委〔2002〕16号)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由公安机关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2.身体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双眼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听力正常:单侧耳语听力大于等于5米。
(6)嗅觉不迟钝。
(7)血压: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8)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等。
(9)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或其他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痕、疤痕、色素斑、胎记等;无鸡胸、严重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严重少白头、文身、驼背,无各种残疾等。
(10)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11)体能测评成绩合格(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表)。
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
性 别 | 测 评 项 目 | 合 格 标 准 |
男 | 4×10米往返跑 | ≤13秒1 |
立定跳远 | ≥2.05米 | |
女 | 4×10米往返跑 | ≤14秒1 |
立定跳远 | ≥1.5米 注:4×10米往返跑多可测试2次,立定跳远多可测试3次,考生可选择成绩好的一次作为测试成绩。以上2个项目全部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三)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办法 按照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条件和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由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双方当场签字认可。考生对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当场向复检组提出,离开现场后不予受理。 (四)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地点及时间安排 |
2018年四川警察学院本科本科提前批(公安类专业)报考条件及报考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