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由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组以负责单独招生各项日常工作。
(二)学院纪检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纪检监督,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坚持“十公开、十条禁令”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单独招生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四)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2018年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