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省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的生源分布、意向性专业志愿填报以及我校在该省普通类专业投放等情况综合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通过“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网站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及专业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2、高考志愿填报的要求
入选资格考生须按所在省(区、市)的高考志愿填报的相关规定及志愿批次填报我校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高考志愿,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高考录取分数的要求及专业录取原则
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重点线),投档到我校且高考体检合格者,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对于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以及上海市、浙江省,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相关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江苏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5、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