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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单独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2018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5 00:36:00 解决时间:2018-04-20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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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8-84685122。

(二)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4-20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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