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⑵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⑶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2018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