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需提供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3.须为试点高职院校、专业对应合作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且截至2018年5月31日在合作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有下列情况的对象不得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3)已被2018年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18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根据考生文化综合知识考试(总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总分100分)和岗位技能测试(总分100分)的分数计算总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