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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总则

2018年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1 18:59:00 解决时间:2019-02-10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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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全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全日制

学校地址:黔南州贵定县金南新区

学校简介:黔南幼专2014年3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其前身是黔南州贵定师范学校,现有在校学生9000余人,178个教学班,占地面积700余亩,由政府融资十余亿元在贵定县金南新区修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宜教宜学,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和谐兴校”的办学思想,突出“师范性、民族性、艺术性”特色,致力于“提质量、强内涵、创特色”,努力培养基础教育合格人才,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招生机构:我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黔南幼专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过程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黔南幼专招生工作。

第五条监督机构:为实现公平公正原则,维护招生录取公信力,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省、州招生监察部门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对招生录取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部门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投诉电话:0854-4956599

第六条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报考我校学生必须是参加2018年全省普通高考报名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中职毕业生,并按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章程、《省招生考试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时间,依据本人意愿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

2.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贵州省2018年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省统一划定的专科合格线。

3.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四肢健全,口齿清楚。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考高职综合评价、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五年一贯制转录和“3+2”分段制转录的考生,须按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7]33号规定)参加高考报名,补报时间:2018年2月26日-3月1日。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根据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18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第一交填报志愿时间:2018年3月5日至3月10日,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2018年4月3日至4月8日。

第九条 1.测试时间:第一次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测试黔南、黔东南、铜仁等州市的考生,2018年3月18日测试贵阳、遵义、安顺、黔西南、毕节等市州的考生。第二次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每天测试时间为上午9点至下午5:30。

2.测试地点:黔南州贵定县金南大道黔南幼专校内。

3.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内容:口语表达及沟通、专业素质、特长展示,测试成绩总分100分。

4.测试人员由我校教务处统一组织,系部配合,校监察室全程监督,各专业测试成绩汇总后统一交招就处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第十条 1.具体原则: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2-10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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