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录取办法:报考我校的各类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将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黔南幼专网站上公示。
3.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评价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完中阶段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且至少有一门达到B等第,使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平均数的60%加上到我校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40%作为总分参加录取。
4.中职毕业生须到我校参加文化笔试,文化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成绩100分,总分为300分,用文化笔试总成绩平均数的60%,加上在我校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40%作为总分参加录取。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下午3点至6点。
5.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6.正式录取通知书发放:黔南幼专根据省考试院核准备案公示的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招就处于2018年8月份用邮政EMS专线寄送录取考生。
2018年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具体原则: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