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追究制度
校转段录取领导小组对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监督制度
监察处将对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察。
(三)信息公示制度
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合格标准、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复议制度
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投诉和申诉应及时报监察处和教务处,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转段录取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录取期间,应增强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
录取投诉电话(0531-89631029)。
齐鲁工业大学
二○一八年三月
2018年齐鲁工业大学“3+2”分段联合培养转段相关工作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