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投诉和申诉应及时报监察处和教务处,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转段录取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录取期间,应增强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
录取投诉电话(0531-89631029)。
齐鲁工业大学
二○一八年三月
2018年齐鲁工业大学“3+2”分段联合培养转段复议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