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以2018高职单独考试招生通知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 报考办法: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考,并在规定时间到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一)文化素质考试方式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按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220分。
未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高考当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考试成绩与等第量化为相应的分数。
2.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
三校生文化素质考试大纲参照《2018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采取综合试卷答题,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为: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40分、政治40分,共计四科、总分220分。
(二)职业综合测评方式(200分)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的职业技能考核都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职业综合测评进行,职业综合测评分笔试、面试所占分数比例为: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总分200分。
(三)成绩汇总
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总分220分+职业综合测试总分200分=综合成绩总分420分。
(四)免试相关办法
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申请免试就读高职(专科),严格按照《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进行,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向报考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免试资格等相关问题请直接与学校联系。
第十四条 录取办法
学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严格执行省招生考试院确定的招生计划,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待遇
第十六条 助学保障
第十七条 毕业证书及证书种类
第十八条 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与对外交流处(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邮政编码:655011
招生咨询电话:0874-3126727(兼传真);3415529;3415636
学校网站:http://www.***/
通讯地址: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与对外交流处(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邮政编码:655011
招生咨询电话:0874-3126727(兼传真);3415529;3415636
学校网站:http://www.***/
第二十条 特别声明: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单招事宜,有关单招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由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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