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户口迁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大学);录取为委培、定向和自筹经费(在职)等在职培养的,不迁户口。
(二)拟迁移户口的新生须在入学报到两周内办理落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三)户口拟迁入我校的新生,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须持:1.《户口迁移证》(请将《居民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在《户口迁移证》的背面);2.一寸白底彩照一张(请在背面注明姓名);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4.《居民身份证》原件。
2018年青海大学研究生新生报到户口办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