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则上不办理新生户口迁移手续。
2、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入学院集体户口,入学后1个月内将户口迁移证交至班主任处,学院统一办理。
迁户口时请注意:①《户口迁移证》上必须加盖户口迁出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②《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籍贯、身份证号必须一致。③《户口迁移证》必须逐项填写,字迹清晰整洁,不能擅自涂改。(未办身份证者须在原籍登记并编身份证号码,以便入校后办理身份证,否则不能落户)。户口迁移地址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175号。新生须在学院规定的入学报到时间内将《户口迁移证》交到保卫部,逾期不再办理。
2018年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新生入学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