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2.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我校不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划定考试内容范围等。
4.更多招生政策和培养信息,详见《清华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清华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yz.***.cn)及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主页(www.sppm.***.cn)MPA招生网页。
5.有关报考条件、考试安排等信息终以教育部有关部门及相关机构的规定为准。
6.声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依照学校招生有关规定自主招生,公平、公正、择优,中心未与社会任何单位、个人,培训机构开展招生合作。如发现招生过程中的任何违规操作,欢迎拨打监督电话:010-62794348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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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行政管理) | 宁德财经学校 | 2.5 | -- |
公共管理(行政管理) | 内江铁路机械学校 | 2.5年 | -- |
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管理 | 启程国际教育培训集团 | -- | -- |
公共事业管理(原公共管理) | 滁州学院 | 四年 | -- |
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 | 韶关学院 | -- | -- |
公共事业管理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