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成员要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小组设组长1人,另安排记录员1人;不考核“申请-考核制”申请人的工作小组,成员数量不少于3人,成员由博士生指导教师和本专业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组成。需要考核“申请-考核制”申请人的工作小组,成员数量不少于5人,成员由博士生指导教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组成。
招生学院博士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普通招考方式
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和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应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参考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根据复试考生提供的科研材料,对其科研成绩进行评定。
2.“申请-考核制”招考方式
根据学科情况采取面试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者进行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专业能力考核由学院自行设计符合本学科特点的考核方式和专业内容(其中应包含本专业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笔试科目),充分考察申请人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语能力(口语、听力)测试。如有需要,可适当安排笔试或其他符合本专业特点的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小组每位成员对申请人的表现独立打分(百分制),小组成员给出分数的平均分即申请人终考核成绩。
复试(考核)工作小组要对终结果负责。
2018年曲阜师范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5月报到)各招生学院博士复试(考核)工作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