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参训学员于6月8日前务必解职,并确保任职资历满足参训要求;
(2)请参训学员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若因未解职或资历不符导致不能及时参训,后果自负。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青岛船院的培训工作。
2018年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调整第二期岗位适任培训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