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4”本科招生。继续开展“3+4”本科招生,总体保持招生规模与去年大体相当。参与试点的本科院校、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继续将“3+4”本科列为提前批次,并实行全市统一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各区(市)报考“3+4”本科的考生均允许兼报本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和全市各职业学校。“3+4”本科学生转段测试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3〕24号)和《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于报考“3+4”本科未被录取的考生,各区(市)不得采取降分的办法进行其他批次录取。
(二)综合高中试点。为构建具有青岛特色的现代职教体系,推进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融合互通,为不同能力、知识水平的学生搭建多元化成长的立交桥,在青岛艺术学校开展艺术类综合高中试点。综合高中兼备知识教育和职业教育两项职能。试点在青岛艺术学校开设4个综合高中实验班,招生计划160人,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综合高中实验班的录取成绩由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录取成绩控制在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录取资格线下50分及以内(录取成绩计算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简章)。同时,在该校美术、音乐、舞蹈、播音等专业开设对应的中职班。综合高中实验班应当坚持因材施教,逐步完善分层次教学、多元化评价的教育教学体系,为学生提供更加多样的成长渠道。为提高试点多样性,鼓励不同类型的学校开展探索,在青岛商务学校的美术设计与制作专业,青岛高新职业学校的计算机应用、会计专业开设综合育人班。两所学校的综合育人班学生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招生计划各80人,综合育人班录取分数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控制在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录取资格线下50分及以内。各区、市暂不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
(三)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扩大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范围,试点院校和招生计划待省教育厅下达之后统一公布。试点继续采用“三二连读”计划,在试点的中职学校实施五年制贯通培养,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职批次进行。为确保试点质量,试点项目将由高职学院牵头,制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考核标准。
(四)普职融通实验班。完善普职融通实验班的相关制度,扩大普职融通试点规模,试点中职学校原来的6个增加到8个,招生计划由原来的270人增加到510人(见附件2)。试点采取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设立实验班的方式进行,实验班设在中职学校。实验班学生注册职业中专学籍,学制三年。实验班由对口合作的中职学校和普高学校共同举办,双方签订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验班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500分。实验班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主要组织学生参加春季高考,艺术类专业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夏季高考,为应用型高校提供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实验班的录取与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同批次。
(五)自主招生。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试点学校的方案另行公布。参加自主招生并获得录取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但不能再被其他职业类、师范类学校录取。通过扩大自主招生范围,选拔更多职业发展趋向明确、具有实践能力的初中毕业生进入职业学校,培养有专业潜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六)“鼎志班”招生。继续在青岛烹饪学校举办“爱基金·鼎志班”,招生计划36人(各区、市推荐名额见附件3)。“鼎志班”招收具有农业户口,家庭生活水平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该班学生由有关区、市教体局负责推荐,由青岛烹饪学校组织实施。该班实行“五免两补”政策,即免除学生学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实习材料费;补贴高一、高二每年生活费用2000元。在此基础上,学校优先为该班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鼎志班”招生计划单列,不纳入全市招生平台志愿填报计划之内。被推荐参加“鼎志班”招生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志愿。“鼎志班”招生实行注册录取。
(七)足球特长生和特教学校职业中专招生。经批准具有招收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职业学校,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足球后备人才,并在本校相关专业注册学籍。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要严格执行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5〕132号)、《关于公布2018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18〕27号)。聋校、盲校、博爱和三江4所特教学校职业中专层次的招生工作由4所学校自行组织,实行注册入学。
(八)职业学校招生范围。一是“3+4”本科、师范类高职及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二是本地应届初中毕业生(特教学校、鼎志班和足球后备人才除外)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三是鼓励具备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适度提高我市职业教育招收外地生源的数量和比例。四是各区市实行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兼报政策。将胶州市和莱西市所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纳入市招生平台进行统筹管理,实行全市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继续统筹技工学校招生,将技校招生纳入市统一的招生平台管理。
(九)各批次志愿顺序。报考职业学校志愿设置顺序为“3+4”本科批、普通高中批(含综合高中实验班和综合育人班)、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和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五年制高职批(含与部分高职学院联合开展的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班)、中职技校批,共5个批次。第一次投档时,三年制中职招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设置投档录取比例,投档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3。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二次招生继续在招生平台填报志愿,由市招考办统一投档。各专业第二次招生投档分数线不能低于本专业一次招生低录取分数线。在一、二次招生录取结束后,剩余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
(十)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职业类学校招生实行分数制录取方式,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高中实验班录取分数计算方式除外)。由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含听力、口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同分考生按照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含听力、口语)、历史、地理、生物的顺序,依次比对分数成绩,分数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018年青岛市教育局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