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2018年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专科(高职)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18号),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18年注册入学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工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学院代码:13997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邮政编码:2652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第七条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由莱阳农学院举办的独立学院,2007年更名为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院设在青岛农业大学莱阳校区,现占地1000亩,图书馆藏书109.87万册,校舍建筑面积20.1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471.97万元。
学院现设有7个教学系部,33个本科专业及其对应的部分专科专业,已形成了理学、工学、文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7个学科相促相补、内涵协调发展的学科格局;设有实验教学中心11个;建有稳固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60个;聘任专职教师411名,其中教授40人、副教授90人、讲师232人,博士71人、硕士228人;在校生7898人,其中本科生4576人、专科生3322人。
学院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适应社会人才需求、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办学定位和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特色办学、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倡导“博学睿思行健至善”的学院精神,弘扬“和勤竞雅”的校园风尚,实施人本管理亲情服务、特色教学、校企合作定单培养三大办学战略。实行学年学分制以及“3+1”(本科)、“2+1”(专科)的教学模式和“架构+平台”的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致力培养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基础扎实,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本科)、技能型(专科)人才。
第八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生源省(市、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5-292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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