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名公示。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工作部署,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学生前6个学期(学制为5年的为前8个学期)平均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并公示。
(二)个人申请。凡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均可填写申请表和承诺书,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学院实施。为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在推荐环节中增加面试考核,综合评价,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学院须提前公布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细则内容要明确审查考核的具体要求、程序和本学院拟推荐人员名单确定办法(推荐成绩计算公式)等;拟推荐人员名单要经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四)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学院和团委上报的推免生成绩排序及推免信息汇总表、推免工作实施情况和有特殊学术专长的考核,包括综合测评成绩、外语成绩、成绩排序办法、拟推荐名额及相关信息公示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拟推荐资格。拟推荐人员名单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名单报送。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六)推免生注册报名。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2018年青岛理工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