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管理,认真执行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公平、公正地选拔考生。
(一)要在本市、本校范围内进行考试环境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对非法培训班和招生中介进行严厉打击。
(二)要根据本文件精神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制度。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加强相关涉密人员名单及试题(卷)内容的安全保密,确保考试安全实施。加强对评委的上岗培训和警示教育,并与评委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与诚信评价承诺书,建立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加强对考生报名材料、测试成绩等重要数据的核查,对专业测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备案,高校须将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考生的报名材料、测试答卷(或测试视频记录资料)保留4年。
(三)坚决遏制替考及其他作弊行为,对被认定为违纪作弊的考生,一律形成书面材料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违纪作弊考生进行处理,并对涉事有关人员进行倒查追责。
(四)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抵制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和违法事件将依法做出严肃处理。
2018年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