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制”属我校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部分,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各学院须成立由院长或分管院长及博士生导师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并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任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本学院博士生的申请、审核工作。各学院需根据“申请制”工作要求制定符合本学科特点的审核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
2018年青岛科技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