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2018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试的我校考生,必须是在信息平台中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并通过我校“信息平台”资格审查的人员(简称申请人)。即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5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我校,并经我校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生资格不受本项第1款和第2款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2018年青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报考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