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按照招生项目需求,择优确定专业测试合格名单,其中田径项目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上述各项目低资格标准。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相关省招生部门公示期满后,需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2.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1)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总数的20%。
(2)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相关信息请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查询)。我校将根据培养要求及考生成绩分布,划定文化课成绩合格分数线。运动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公示期满后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审核批准,我校将按照各省相关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3)考生需参加所在省高考报名,山东省考生必须填写《2018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收文化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确认表》(附件5)1式2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我校,考生如因寄送多所高校造成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享有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录取优惠政策。
(1)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总数的30%。
(2)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所在省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并且第一志愿报考青岛大学。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按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4.其他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所在省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并且第一志愿报考青岛大学。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按照公示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5.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6.考生录取专业将根据考生选报专业,按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分配。考生须接受在规定专业范围内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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