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监察室负责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监察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5953137)。
2.根据教育部要求,所有测试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3.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诚信参加专业测试。弄虚作假以及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录取及高考报名、录取资格,有关省份招生考试部门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依据新修订的《刑法》严肃依法处理。
4.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或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2018年青岛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