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根据报名时填写的地址发放调档函,调档函领取地址:青岛大学宁德路浩园教学楼100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代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档案务必于6月10日前寄(送)达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便确定是否录取。应届毕业生的学生档案可以延期至6月30日前寄达。如果考生与原单位不解除人事关系,请与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并联系档案所在单位将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原件于上述时间内寄(送)达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为保证邮寄准确性,请联系寄档单位务必使用邮政快递EMS、顺丰快递或挂号予以寄送。档案或定向(委培)合同未按时寄到的考生,不予发放《入学通知书》,由此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博士-灯塔平台党组织规范名称.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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