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在校期间县(校)级技能测试或技能竞赛成绩不超过80分。获县(校)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计80分,二等奖计70分,三等奖计60分;获相应等级证书加20分。
(2)获市级(甘肃)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等奖计150分,二等奖计140分,三等奖计130分。
(3)获甘肃省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等奖计180分,二等奖计170分,三等奖计160分。
(4)经甘肃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每年度举办的国家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并获奖的考生,一等奖计200分,二等奖计195分,三等奖计190分(已取得的国家认可的中级职业技能证书不再重复加分)。
答案来源于:2018年秦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简章
2018年秦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技能20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