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填 报志愿时间从6月25日8:00 至6月28日17:00。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实施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
(2)体检、面试和政审。参加体检、面试的考生对象,由省招办会同省征兵办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参检信息: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查询;登录“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查询;省招办“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向考生发送短信告知;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体检执行义务兵体检标准,全省体检、面试时间统一为7月5日至10日。今年的体检、面试工作不再划分4个片区,男考生体检由生源地市(州)征兵办集中组织实施,女考生体检由武汉市征兵办集中组织实施,面试结合体检同步进行。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进行评价,给出合格和不合格的结论,并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说明原因。
体检、面试合格人员,由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征兵办按照义务兵政治考核标准组织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工作7月20日前完成。
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结束后,省征兵办将合格考生名单抄送省招生办,不合格考生的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表由县(市、区)征兵办存档备查。考生参检名单和体检、面试、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录取。定向培养士官在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录取,执行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间为8月3日至8月6日。省招办依据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合格名单,在相关考生的电子信息中标注合格标志,作为网.上录取依据。录取时,省招生办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考生志愿信息,原则上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当平行志愿投档后院校生源不足时,将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考生重新公开征集志愿,体检面试合格考生可在省招生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5日14:00至17: 00。 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和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按规定发录取通知书。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相关招收部队,并将《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移交给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录取新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自带到高校。 7.通过定向培养士官录取的考生和普通录取的考生在教学方式有何不同?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1)教学管理
高校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布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的有关准备工作;定向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积极探索士官培养对象属地管理办法,采取编入民兵组织或预备役部队的办法,协助高校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和军政训练。
(2)淘汰
定向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学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3)毕业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定向培养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本人不返回学校, 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018年普通高校定向培养士官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程序有哪些?类似问题答案